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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一本歷經波折才看完的書,
記得我小的時候很愛看書的,幾乎能有的空閒時間都在看書。
現在或許是太忙吧?或許是心已經沒有小時候那麼的純淨,
光用書本裡的世界就可以打發空閒的時間。
現在的我,有的時候寧願看低調來的韓劇日劇偶像劇,
手上的書本可以隨時因為已經低調好的影片而闔上。

「偷書賊」是我觀察了很久才決定打開來看的書。
總覺得這本書的厚度跟書寫內容不太合我的喜好,
但文案實在太吸引我了,預約了很久終於在學校圖書館借到這本書。
可惜借到的時候已經接近期末了,雖然時間用來睡覺寫作業都不夠了,
不過我還是利用睡前,就著手電筒的燈光,讀了幾個篇章。

故事的敘事方式很特別,經由死神的口來鋪述,一直讓我有種後設的感覺。
剛開始很不習慣,但隨著莉賽爾的生活越來越接近二次大戰,
故事就越來越引人入勝,就像是每個有趣的故事的前半部,
總是因為鋪陳主要人物及故事後面的精采而有些沉悶。
但死神的妙解總是令人會心一笑,這是偷書賊的故事與眾不同之處。

很多很多的顏色在這個故事裡,但掀起序幕的卻是哀悽的白色。
白雪紛飛的日子,寒冬中,莉賽爾的弟弟病逝在車廂中,
冰冷的身體,空洞的眼神,媽媽的孤獨與無奈,
自此長駐在莉賽爾的心中,成了揮之不去的夢魘。
幸好有個溫柔睿智的養父漢斯和〈掘墓工人手冊〉
陪伴著莉賽爾度過每個噩夢以後的夜晚。

很喜歡作者所描繪的,漢斯爸爸的眼睛:
「他的眼神和藹,散發出銀色的光芒,彷彿是融化中的柔軟銀子。」
銀色,在我心目中一直是高尚而純潔的顏色,
比起金色的光芒耀眼,絢爛奪目,冰冷的銀色更為柔軟溫雅。
金色如果是個國王,那銀色必定是在他背後的溫柔王后,
我對銀色的喜愛絕對更勝金色。
我想作者是用了這樣的一個巧思,為漢斯這樣「道德最高尚的靈魂」上色,
為書中每個立體的人物著色。

如此說來,養母羅莎這個令我又愛又恨的角色,大概屬於花枝招展的紅色。
她的惡言惡行實在令我難以苟同,還以為這位會是個完全的壞人,
然而她只不過是嘴巴不饒人而已,
她深愛著漢斯,深愛著莉賽爾,深深愛著天堂街的每一個人。
她是善良的,這點無庸置疑。因為即使知道藏匿猶太人只有死路一條,
她還是把豌豆湯盛給了麥克斯,沒有說半句話、半個字。

而那個可愛的小男孩,一個有著檸檬色般的金黃頭髮,
和他的靈魂一樣顏色,稚嫩天真的讓人打從心底喜愛著的角色--魯迪。
如果莉賽爾的偷竊是來自對世界的憤怒,
那麼,魯迪的偷竊就是來自青少年的好勝與好奇。
雖然做了很多好笑的事情,但這就是他的可愛之處。
他是我在書中最喜愛的角色之一。

另一個有趣的人是麥克斯,他的頭髮是「在頭頂上下晃動的一團羽毛球。」
多麼可愛的敘述,如果我不是從頭開始讀這個故事,
如果我是從別人那裡得到這段描述,
我大概會以為這又是莉賽爾的哪個可愛的小朋友。
正好相反,他身上的顏色是灰色的,有點混濁的灰色,混了一點其他顏色。
一個日日夜夜都在躲避德國人耳目的猶太人,
他身上背負著數也數不盡的罪惡感,數也數不盡的哀傷悲涼。
他的故事正好驗證了中國的一句古話「文窮而後工」。
監看者的故事、抖字手的故事,讓我感觸良多。
如果不是他曾遭遇過那麼多的變故與迫害,他的文字或許就沒那麼動人了。
他的有些想法或許偏激,但在那樣的世界,這並不足為奇。

整個故事裡,真正的壞人只有一個,那位人人尊敬喊萬歲的元首,
一個全身黑漆抹烏的黑色人物。
狡詐地利用文字的力量,屠殺非我族類的猶太人,挑起一波又一波的戰火,
他翻起了當時進行中的牌局,幾乎讓整個世界重新洗牌。
最後,他自己跑進了死神的懷抱中,這是多麼令人諷刺的一個壞人的結局。
他的所作所為自有時間的長河作出評論,對於這個個角色,
雖然是黑色,卻與那種具有神秘感的艷麗黑色不同,我只看到壓迫感。

偷書賊生活的世界是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德國,
更準確的說應該是接近二次大戰的德國。
誠如我上面說的,那樣的世界,偏激並不足為奇。
因為處處都充滿著危險、不安與不確定。
明天的太陽,對當時的人而言,是種奢侈。
然而面對困境,人類會如何生存?
人性會以怎麼樣的方式呈現?亦或者根本不存在所謂人性?
這是作者所要呈現的世界,作者所要呈現的人類。

在故事的開始與結尾處,都出現了這樣的問句:
「同樣是人,怎麼有人如此邪惡,又有人如此光明燦爛呢?
人類的文字與故事怎麼可以這麼具有毀滅性,又同時這麼光輝呢?」

我想說:「人類生存的價值,或許正是因為具有這極端的兩面。
這個世界本來就是有光明與黑暗,沒有黑暗又何來光明?
毀滅與光輝的並存正是人類的傑作,是這個世界運轉的理由。
我們總是尋尋覓覓,只為生命中的美好與光明,其實掀開黑暗的角落,
那兒便是最璀璨的光明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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